(仅适用与外服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的“居转户”随迁人员)

符合配偶随迁条件,与我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服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暂不受理),且“劳动合同、社保、税单”的缴费单位名称三者一致,办理落户随迁时,可向外服公司申请配合提供与公司相关的申报材料。

一、申办流程

1、员工点击下载《外单位申办人才引进类业务相关证照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员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由实际工作单位盖章。

2、员工向外服受理窗口递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盖章的《申请表》(原件);

与外服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还有六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原件);

3、符合受理条件的,外服公司将配合提供相关公司材料。若需要外服在有关材料上盖章的,请实际工作单位先盖公章,外服可在旁加盖章。

二、外服受理窗口联系地址及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注:

1、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实行夏令时,下午开始受理时间为13:30。

2、以上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金陵西路28号二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63721888-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