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不含补缴),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需满足标准分值。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注: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基本流程:

(友情提示:请务必按照流程操作)

1、申请人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申请人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

3、联系外服公司为申请人开通人社局积分申办个人账户及密码,联系电话:4001962002。

4、申请人凭密码在人社局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上录入个人信息(选“个人”登录,录入后无需等待公司审核)。

5、外服公司居住证积分全部采用线上受理模式。目前外服居住证积分线上预审平台已经启用点击进入(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并完成用户认证,登录后选择人事服务-居住证积分线上预审),完成人社局积分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后,申请人可通过该平台向外服公司上传居住证积分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工作人员会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并告知后续操作流程。

注:请务必按流程第3及第4点先行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后再通过云平台提交积分申请,以免耽误您的申办进度。

6、预审通过的,外服公司将根据人社局现行业务规则告知申请人后续流程(请务必按照流程指引向各人才中心报送材料,未及时报送材料的,积分新办将无法审批。)

7、申请人可登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选择“个人”登陆,查询审批进度。审批通过后,可线上自行打印积分通知书。(请务必及时打印积分通知书,以免将来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重要提示:

1、向外服预审平台上传材料并非直接向人才中心提出积分申请,外服预审通过后会按申请人的情况告知后续操作流程,请配合进行操作,否则可能导致积分申办延迟甚至失败。

2、该服务平台仅针对劳动合同与外服签订的派遣员工及与外服签订居住证积分咨询服务协议的人事代理客户,其他非上述两类员工,请联系单位人事直接办理。

3、若在使用线上预审平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1962002。

4、附件为居住证积分线上预审平台操作手册,可下载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