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参保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本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