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员工可就近指定一家公立的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定点医院。未指定的,默认第一次就诊的一级(社区)医院作为指定医院。
 
如指定医院更改的,应在申请报销时一并提交变更申请并说明理由。事后不作追溯。
 
社区医院进行住院、中医和理疗、康复的配药、治疗费用(如针灸、推拿等)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