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下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链接: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8232297.html,正式宣布了深圳市社保入税。

什么是社保入税?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合并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入税务机关。同时,方案还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社保入税”政策,即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

对于企业及职场人来说,社保入税也是近些年频繁被提到的话题,大家之所以那么关注,其中的原因也是非常的简单,那就是现在有7-8成的企业,都没有按照实际的薪资情况缴纳社保,而一旦社保入税,那么税务局就可以很容易比对企业薪资发放和社保缴纳的情况,如果税务局严格按照劳动法及社保条例查核,那么很多企业将会增加社保成本,严重的会受到巨大的冲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也有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员工补缴两年内的五险。当然,后续是否会修改,或者是否有相关的指导案例出来,得一起期待。

所以自方案出台后,也有几个省市因为追缴企业社保费用巨大,而引起了一定的轰动。

之后人社局发文,要求不追缴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欠费!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不过,之前的社保不追缴,但是现在和以后的就必须缴满社保,不然依据规定处理到时候就没得商量了。

职业性敏感的HR,对这个通告的反应应该是心理咯噔一下,然后会心一笑而已。

职业性不敏感的HR,可能要红头文件送到企业了才知晓,或者是知道也不当一回事,甚至还以为会计部知道就可以了。

当看到这个通告的时候,专业的HR应该如何跟进呢?

首先,复查企业社保缴费的情况,及时报告管理层

虽然民不告官不究,但是社保缴费涉及国家及广大人民的利益,也许员工不会追缴,但是税务局可以依法审查啊,所以思维要与时俱进。

深入自查自纠企业自身在社保缴纳方面是否符合社保法的规定要求,如果不符合,预计会产生的后果?如果要完全符合,企业需要增加多少的成本?具体整个的方案及步骤如何?等等,形成方案及时报告给管理层知悉及跟进。

其次,要完善企业自身的制度流程,避免违规违纪

有些企业与员工约定社保不缴纳,或者按最低的基数缴纳,甚至还要求员工自己写申请等,这些都是违反社保法要求的操作,在仲裁和法院前面都是拿不出手的证据,废纸一张。以及很多公司采取工资两种渠道发放的模式,对公账户和私人发放,这种方式也已经成为过去。

HR应当在企业的制度里面完善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比如缴纳的基数、申报的流程、责任人、自查自纠小组等等,从闭环上根本性地确保符合规定。

可能企业的管理层认为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及制度流程,某些同事会增加工作量,这就要去做好沟通,分析利弊,说服及鼓励,或是设计激励性的方案确保制度流程的顺利运作。 

 

 

最后,梳理组织人力,重构薪酬福利结构,优化人力成本

企业要生存,不可能一味增加运营成本,作为HR,也应该要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出谋划策,特别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合理化人力成本,是HR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

具体有哪些方式呢?比如检讨人力情况,可否缩减,之前3个人的工作可否由2个人接手?或者通过激励措施,让3个人的营收增加到之前4个人才能做到的。或将员工薪酬福利的结构拆分,增加可变动的部分,例如KPI奖金,职务津贴,季度奖金等等,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操作降低此部分的支出,同步也可以降低社保的成本。丰富福利项目,例如解决员工的衣食住行及养育父母小孩的重担,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减少工资金额的增加而导致社保的成本增加,当然也测算及平衡。

当然,不管如何,在中国的大环境下,企业的运营相比过往及其它国家,已经是非常得天独厚了,希望我们为了国家和人民的福祉,继续将企业做大做强,让大家都能安居乐业。

来源:职面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