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聘任
本市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聘任的操作办法
聘任依据:
根据沪人【1999】52、83号文及沪职改办【1999】11号文的精神,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自行聘任。
聘任条件:
1、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单位可聘任技术员职务,聘任满4年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2、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单位可以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3、理工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单位可以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聘任手续:
单位人事部门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并按要求存档。
注: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时,请务必注意相关事项:
1、工作单位名称:填写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全称。
2、单位盖章:由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40019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