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填写《医疗理赔申请单》(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
(2)门急诊理赔资料:病历及病历封面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费用明细,若有进行检验项目的还需提供检验单复印件,并按门诊日期先后顺序将门诊病历与门诊收据一一对应进行装订。病历上清晰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
电子发票释义:是指财政部门监管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电子凭证。可通过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进行票据查询与验证,与纸质票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3)住院理赔资料: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
(4)产检理赔资料:孕妇手册上的孕检记录复印件(孕妇大卡记录复印件)、孕妇手册封面复印件(孕妇大卡封面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明细。
(5)理赔计划生育医疗费用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如各类结节(肺、甲状腺、乳腺等)、肺动脉高压、慢性阻塞性肺病、高血压病、高血脂、糖尿病、冠心病、心脏瓣膜疾病、心肌病、肝炎、肝硬化、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慢性肾炎、肾病、肾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性疾病、血细胞减少、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运动神经元病、多发性硬化等),首次申报时须提供详细的初次就诊病史及相关检查报告。

 

有第三方理赔的,提供已理赔的赔付明细。